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通知》(國能發資質規〔2023〕67號)文件要求,華東能源監管局多措并舉,持續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助力能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一是發布《關于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管理人員違規兼任情況的公告》,督促管理人員違規兼任企業及時對生產運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辦理人員變更,以滿足許可條件保持要求。二是加強政策宣貫,做好政策解答。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宣貫《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并對企業在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中辦理管理人員變更的問題咨詢逐一解答。三是提升監管效能,做好監管閉環。督促管理人員違規兼任企業及時完成許可條件未保持問題的整改,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違規管理人員變更的企業,將嚴格按照許可條件未保持情況處理。 華東能源監管局將進一步規范電力市場準入秩序,持續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落實許可制度的日常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投資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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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能源監管局持續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
發布時間:2024-09-03
來源:華東能源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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